您当前位置:中国菏泽网  >  省内新闻  > 正文

我省四层及以上新建住宅建筑必须设置电梯

作者: 陈国峰 来源: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 2021-01-14 09:41

据新华社济南1月13日电 (记者 陈国峰)四层及四层以上新建住宅建筑,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9米的新建住宅建筑,必须设置电梯。

近日,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实施的《山东省健康住宅开发建设技术导则》做出上述表述。这一导则同时要求,设置电梯的居住单元应至少设有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据介绍,导则聚焦住宅楼单体,针对疫情防控中暴露出的问题和居住新需求,重点解决单元门以内和入户门以内住宅空间、功能、设施、服务等方面的痛点,从户内空间、室内环境、户外空间、住宅建设、健康管理与物业服务等多个维度和环节明确了有关标准和要求。

导则提出兼顾疫情防控、满足老龄化、无障碍、非接触等实际需求,探索居家医养结合新模式,为医疗服务向家庭延伸提供支撑。例如针对居家养老,导则对有老年人和残障人士使用的户型提出了无障碍要求,明确了轮椅使用空间要求。

在功能体系方面,导则明确了非接触功能要求,提出通过智能手段,采用非碰触的方式,解决小区人行入口、非机动车入口、单元入口、地下车库单元入口、电梯梯控等因接触带来的病毒传播问题。

责任编辑:
分享到:
中共菏泽市委网信办主管 菏泽日报社主办| 新闻刊登批准文号:鲁新闻办[2004]20号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17
网站备案号:鲁ICP备09012531号 | 鲁公网安备 37172902372011号
Copyright© 2004-2012 heze.cn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菏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