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 2024-09-14 17:50
今天上午,菏泽市“改革赋能 创新增效”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召开,全面介绍市委统战部门在推动我市民主法制领域改革方面的工作举措、成效。市委统战部门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敬请关注。
新闻发布会开始
主持人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现在我们召开今天的第二场新闻发布会。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列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要聚焦完成的七项工作之一,并把完善大统战工作格局作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项重要任务。近年来,菏泽市统战部门持续丰富和完善统一战线领域的协商民主实践形式和工作机制,有力推动我市民主法制领域改革向前发展,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有关工作情况,我们召开“改革赋能 创新增效”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的第四场,邀请到:市委统战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王本现先生,市委统战部党派科科长李美玲女士,市委统战部宗教科科长刘涛先生,市委统战部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杨光先生,共同为大家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驻菏新闻机构、市各媒体和新闻网站的记者朋友。
主持人
首先,请王本现部长介绍统一战线力量推进民主法制领域改革的工作情况。
王本现
各位来宾,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近年来,市委统战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领会市委提出的全市全面深化改革目标任务和安排部署,按照民主与法制领域改革的具体工作要求,切实增强统战领域谋改革、抓改革的意识和责任,更加精准加强思想政治引领,更加有力助推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加深入贯彻统战领域法规体系,为稳步推进我市民主法制领域改革贡献了统一战线力量。下面我简要介绍一下有关情况。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凝聚全面深化改革共识。一直以来,市委统战部聚焦思想政治引领主责主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系列重要论述,贯穿到统一战线各类主题教育、专题培训、联谊交友和谈心谈话之中,引导全市统战成员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凝聚人心、加强团结、增进共识。当下,市委统战部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重要契机,组织部领导班子成员带头向全市统战系统各单位、各领域开展全会精神宣讲20余次;开设“全市统一战线热议中共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微信公众号专栏,推送统战成员和统战干部谈心得体会6期58人次;将全会精神纳入各类党外人士培训主体班次教学内容,全面加强统战领域全会精神宣传宣讲,引导全市广大统战成员进一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不断凝聚改革思想共识,增强推进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发挥统一战线优势,助推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近年来,我们逐步建立涵盖全市各阶层、各领域党外代表人士120余人的“同心智库”,建立征集议题、制定方案、商前调研走访、开展民主协商、跟踪成果转化“五步工作法”,改革完善“议政建言直通车”“重点课题考察调研”等工作机制,引导党外人士聚焦全面深化改革、黄河国家战略、乡村振兴、共同富裕等省市中心任务,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保障科学民主决策。今年以来,已累计开展各类政党协商活动9次,其中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参加3次。编发《议政建言集萃专报》10期16篇、重点调研报告9篇,被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17件,收到部门办理情况报告8件,最大限度地团结和联合社会各界参与到国家政治生活中去,进一步拓宽了群众表达自己意愿和智慧的民主渠道。同时,我们充分发挥统战成员代表性广、专业性强优势,积极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实践,深耕党外人士民主监督“五种形式”,创新实施党外人士“5+1+1”专项民主监督机制,推动16家市直部门单位聘用党外特约监督员127名,确保民主监督有序有效有力,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找到最大公约数、画出最大同心圆。
三是贯彻统战领域法规体系,提升统战工作法治化水平。我们坚持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颁布的统战工作条例、政治协商工作条例、社院工作条例等统战党内法规和系列规范性文件,加强《宗教事务条例》《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山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等统战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和贯彻实施,推动统战法律法规的“刚性约束”在菏泽全面落地见效。近年来,结合统战工作实际,开展统一战线政策法规“进机关”“进党外人士”“进非公企业”“进村社”等活动80余次,线上宣传统战政策法规50余次,全面提升统战相关法律法规知晓率。围绕民族宗教领域和涉侨领域加强政务服务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坚持依法行政,积极维护民族宗教界群众、侨属侨眷等统战人士的合法权益。在市县两级与法检系统联合开展“法治体检进企业”等系列法律服务活动30余次,推动以法治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同时,我们切实加强统战部门自身法治建设,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升统战工作法治化水平。
下一步,市委统战部将更进一步落实推进民主法制领域改革要求,发挥统一战线联系广泛、人才荟萃、智力密集优势,着力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形成更多具有菏泽辨识度和统战贡献度的改革标志性成果,为菏泽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后来居上贡献更多统战力量。
主持人
感谢王部长的介绍。下面是记者提问环节,记者提问前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新闻机构名称。
大众日报记者
民主监督作为党外人士的一项重要职能,是新型政党制度的重要内容,请问我市在支持党外人士开展民主监督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李美玲
党外人士民主监督是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就国家和地方的重要事务提出建议、意见和批评,以及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相互之间的民主监督。我们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参政党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积极开展民主监督工作实践,深耕民主监督“五种形式”,有力彰显新型政党制度效能。具体做法有:
一是开展会议监督,即通过召开各类党外人士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发挥其监督职能。近年来,已经围绕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乡村文化振兴、公共法律服务、文化旅游等专题召开30余次会议,收集到党外人士的意见建议200多条,有力促进了党委政府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
二是开展专项监督,即党外人士受党委委托就有关重要事项、重大问题进行专项民主监督。我市已持续多年开展党外人士“5+1+1”专项民主监督机制(即每年5个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各领办1个专项监督课题、5个民主党派联合办理1项监督课题),围绕全市工作大局,聚焦黄河战略、文化教育、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每年都推出一批有价值的民主监督成果,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有益参考。
三是完善书面监督,即党外人士可向党委及其职能部门提出书面监督意见和建议。2023年,我市党外人士共提交各类建言信息200余篇,其中45篇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并反馈办理落实。例如,民革党员陈广胜提出的“关于改进我市看守所律师会见工作的建议”、致公党员乔旭敏提出的“关于开展‘馆校合作’更好发挥科技馆作用的建议”等均得到责任单位的落实办理。
四是开展检查监督,加强与市委督查室、市纪委监委以及市政府相关执法部门的联络沟通,建立党外人士专家智库,积极推荐他们参与廉政建设情况检查、其他专项检查和行业类执法检查。
五是做好特约监督,积极推荐党外人士在政府有关部门和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担任特约人员,对其工作开展监督。目前,我市已在市纪委监委、市法院、市教育局、市税务局等16家部门和单位开展了特约人员聘用工作,共有127名党外人士被聘为特约监督员。
中国山东网记者
《山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请问围绕贯彻落实《保护条例》,进一步凝聚侨心侨力,菏泽市做了哪些工作?
杨光
《山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实施以来,我市认真学习宣传,扎实抓好贯彻落实,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侨心向党思想共识。坚持把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广泛开展“习语润侨心”“学习二十大˙永远跟党走”“侨心永向党 奋进新征程”主题宣讲活动35场次。举办“凝心铸魂跟党走·同心筑梦新时代”侨界代表人士培训班、“家国情·赤子心”全市侨界群众集中观影活动,创作诗歌《我爱你,中国》,开展“深情表白我的国·大声说出我爱你”主题活动,发布原创诗歌朗诵短视频,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进一步坚定侨界群众跟党走的决心和信心。二是加强涉侨法规宣传,营造爱侨护侨浓厚社会氛围。全面开启“线上+线下”的宣传新模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对涉侨政策法规进行多渠道传播、多形态呈现、全方位宣传。制定出台《关于开展〈山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集中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并结合开展涉侨法律法规宣传,广泛动员基层侨务工作者、社区志愿者、侨界群众等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以文明城市创建、党员“双报到”“牡丹花开”文明实践等活动为契机,将政策法规送到群众的家门口,发放宣传材料12000余份,解答政策咨询800余人次。三是坚持守正创新突破,全面推动侨务工作提质增效。扎实开展“同心筑梦·情暖侨心”“心系桑榆·情暖夕阳红”等系列走访慰问活动,及时传达党委政府的关心关爱,解决海外侨胞后顾之忧。开展“访侨企、听侨声、解侨忧、助发展”专题调研,帮助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44个。召开“叙乡情·话合作·谋发展”返乡华侨座谈会、“留学报国·同心筑梦”中秋茶话会,举办“凝聚四海心·同心共筑梦”海外学子菏泽行活动,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来菏创业发展。2023年以来,省委统战部领导专程来菏调研侨务工作1次,对我市经验做法2次作出批示。
鲁网记者
《宗教事务条例》是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培训的重要内容,是关于宗教事务管理的重要行政法规,请问我市在宣传培训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刘涛
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第176次常务会议修订了《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的重要举措和必然要求。自2017年8月26日新修订《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6号)公布以来,我市积极组织宣传活动、加强学习培训,确保广大干部群众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切实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具体做法是:
一、坚持组织宣传活动常态化
新修订《条例》公布后,我市各级统战(宗教)事务部门采取各项措施对新修订《条例》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开展宗教政策法规“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进宗教场所”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每年6月、12月利用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和宪法宣传教育月(宪法宣传周、国家宪法日)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向市民发放《宗教事务条例》《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等材料和宣传单。近年来,向基层宗教工作干部和信教群众累计发放新修订《条例》1万余册、宣传页4万余份,摆放宣传展板1000余块,悬挂宣传横幅2000余条。发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干部、宗教团体和群众积极参加宗教政策法规知识竞答,全市2万余人次参与答题,3家单位被省民族宗教委评为优秀组织奖。
二、加强组织学习培训专业化
市委统战部(市民族宗教局)将宗教政策法规纳入统战(宗教)干部、基层干部和宗教界人士、宗教教职人员培训内容,强化新修订《条例》学习培训,全市各级统战(宗教)部门累计培训统战(宗教)干部500余人次,宗教界人士、宗教教职人员1200余人次,基层干部600余人次。在全市举办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宗教政策法规为主题的大宣讲活动,对各级统战(宗教)工作干部和宗教界代表人士进行宣讲培训,在市直相关单位、县区宣讲20余次,培训干部群众人数2000余人次。
三、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
全市各级宗教事务部门始终坚持《条例》中“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管理宗教事务,保障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维护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依法解决宗教工作实践中出现的重点问题和突出矛盾,打击宗教领域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不断提升我市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明确市县两级执法主体资格,努力配齐配强宗教执法人员队伍,加强执法人员队伍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印发《关于做好民族宗教领域跨区域联合执法工作的通知》,整合全市民族宗教行政执法资源,加强跨区域执法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等机制,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切实维护我市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良好局面。
下一步我市将不断创新宣传、培训方式,扩大《条例》宣传和培训覆盖面,不断提高宣传和培训效果;深化推进联合执法、综合执法,不断创新执法方式,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
主持人
今天的记者提问就进行到这里。感谢几位发布人对有关工作的介绍和对记者提问的解答。希望各媒体对今天发布会的内容作准确、充分、广泛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发挥全市统一战线优势、夯实团结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为全面深化改革凝聚共识、营造氛围。
本场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图片摄影:张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