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来源: 发表时间: 2025-09-17 17:39

今天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5年菏泽市“民生实事”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人防工程建设领域)专场,邀请市国动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敬请关注。

新闻发布会开始

主持人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女士们,先生们:
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政府新闻办新闻发布会。
人民防空是国防动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民性的防护工作和利国利民的公益事业。近年来,我市深入挖掘人防工程在服务民生、促进经济发展方面的潜力,推动人防工程平时开发利用。
为方便大家更全面清晰了解相关情况,我们召开本场新闻发布会,并邀请到了:市国动办(人防办)党组成员、副主任周继忠先生;市人防工程服务中心主任郑克先生;市国动办(人防办)人防管理科科长李伟先生;市国动办(人防办)人防管理科副科长黄贤方先生,共同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有:省驻菏新闻机构、市各媒体和新闻网站的记者朋友。
主持人
首先,请周继忠主任作总体情况介绍。

周继忠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
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在这里和大家见面。首先,我代表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向大家长期以来对国防动员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人民防空是国之大事。全市国防动员系统贯彻“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工作方针,以提升人防工程实战能力为核心,以优化管理服务为抓手,持续推动我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稳步提升;积极探索人防工程平时利用的新路径、新场景,让原本用于战备的“地下资源”,在服务社会、惠及民生中焕发新的生机与活力。下面,我就推进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和平时服务的情况,进行简要解读发布。
一、完善防空体系,构建全域覆盖防护网络
防空体系的完善,是提升人防工程实战效能的基础。我们聚焦“全域覆盖、重点突出、衔接顺畅”的目标,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支撑,持续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全市人防体系不断优化。
一是推动规划落地,锚定建设方向。在我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基础上,我办编印了《菏泽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这是我市人防工程建设的“总蓝图”。为确保规划不流于形式、真正落地见效,我们打造了“规划—项目—落地”的闭环推进机制。加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的协同,在城市总体规划、片区开发规划编制和新建项目审核中,落实“地上地下”同步规划,确保人防工程与项目建设“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为城市筑牢“地下防线”。
二是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建设动力。为推动我市人防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我们研究制定《关于推进人防工程建设包容审慎监管 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从人防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工程质量监督、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备案4个方面,提出14项包容监管措施,内容覆盖人防工程建设全周期。将人防规划方案审查时间由15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备案申报材料由6项压减为4项;实施容缺受理报监申请和容缺备案,一年来,累计推动10.02万平方米人防工程开工建设,13.7万平方米人防工程投入使用。
三是严格执法检查,坚持疏堵同治。对少建漏建项目加大易地建设费依法催缴力度,对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未批先建和未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在执法检查中,加强法治宣传,提升企业遵纪守法意识,自觉守牢法律红线。积极为企业和群众纾困解难,针对人防工程建设周期长,整体验收慢的问题,积极探索分段验收实施办法,推动人防工程建成部分尽快验收并投入使用,方便群众生活。目前我市人防工程总竣工量145.82万平方米,在建量307.45万平方米,人均防护面积稳步上升。
二、筑牢安全屏障,守住人防工程安全底线
人防工程的安全,是其发挥战备功能和平时作用的前提。始终把“安全”摆在人防工程管理工作的首位,从工程质量和日常安全两个方面发力,全方位筑牢人防工程安全屏障。
一是严把质量关口,从源头杜绝隐患。在人防工程建设环节,实行“全流程、全要素”质量监管。严格审批管理,对人防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专项审查,重点核查防护标准、布局设计等内容,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予通过;加强施工监管,组建专业质量监督队伍,深入施工现场,对钢筋绑扎、防护设备安装等关键工序进行抽查,发现问题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严格验收标准,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要求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检测,检测或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从源头杜绝“带病工程”。
二是强化安全检查,保障使用安全。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单建和早期人防领域全面落实十个全覆盖要求。针对单建人防工程和早期人防工程,我们建立了“分类管理、定期维护”的日常管理机制。对全市单建和早期人防工程进行分类建档,单建工程每月开展一次全面检查,早期人防工程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排查,针对易发风险隐患的高峰期,制定专门巡查方案。在汛期,雨前、雨中、雨后及时开展安全巡查,确保单建和早期人防工程平时能“安全用、放心用”。
三是规范工程维护管理,保障战时效能。不断完善人防工程网格化管理机制,及时将新竣工工程纳入管理范围,借助网格长、网格员每月对人防防护设备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先后2次召开人防工程网格化管理培训会议,严格落实先培训后上岗要求。针对早期人防工程建设年代久远,工程布局不符合现行规范要求,工程内部疏散能力达不到安全标准,不具有防护效能,不具备战备价值,甚至有些工程还带来了较大安全隐患。我们对全市早期人防工程进行了检测鉴定,并对人员较为密集、隐患较大的两处早期人防工程开展了回填处置,消除了安全隐患。
三、焕发平时活力,推动人防资源惠及民生
“平战结合”是人防工作的重要方针,让人防工程在平时发挥更大价值,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近年来,立足人防工程“地下空间”优势,探索多元化平时利用模式,让战备资源真正服务社会、惠及民生。
一是拓展停车功能,缓解“停车难”问题。针对城市核心区、商圈、老旧小区“停车难”的民生难点,我们将人防工程与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相结合,大力推进人防工程停车场建设。在新建住宅小区、商圈项目和单建人防项目中,人防工程平时多作为停车场使用,目前全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单建人防停车场8个,提供停车位2484个,有效缓解了周边交通和停车压力。
二是服务城市生活,打造“地下便民空间”。结合城市便民服务需求,探索将部分人防工程改造为“地下便民空间”。在居民区周边,将单建人防工程部分区域改造为纳凉点,在炎炎夏日,为群众提供安全、舒适的休息空间;同时,在人防工程内设置应急科普宣传区,通过图文展板,向群众普及防空防灾知识,提升群众应急避险能力,人防工程已经成为城市便民服务的有力补充。
三是助力经济发展,提供“地下空间支撑”。立足我市实际,我们引导部分人防工程为经济发展提供空间支撑,利用人防工程建设健身、游泳、球馆、餐饮等商铺,在丹华园和人民广场打造地下商业综合体,方便周边居民生活。同时,在曹州牡丹园人民广场东侧,打造菏泽市国防动员宣教体验馆,展示人防历史和防空知识,成为兼具教育意义与旅游价值的特色场所,先后共有10余万人参观、研学,荣获市全民国防教育基地、首批“大思政课”实践教育基地、市直机关第一批“主题党日”实践基地、市委党校现场教学实践基地。
各位媒体朋友,推进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和平时服务,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下一步,市国动办将继续以“保战备、惠民生”为目标,不断完善防空体系、筑牢安全屏障、拓展平时功能,推动我市人防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菏泽、幸福菏泽贡献国防动员力量!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新闻界朋友的关心与支持,也欢迎大家继续关注、监督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谢谢大家!
主持人
鲁网记者
刚才发布内容提到了拓展人防工程停车功能,缓解“停车难”问题。那么,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群众对车位的需求越来越多,请问人防车位是否允许买卖呢?谢谢。

李伟
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条规定: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国防资产属于国家所有,和我省目前相关的政策,人防车位产权属于国家所有,无法办理产权证,所以也不得进行买卖和出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由投资者使用管理,收益归投资者所有。开发商作为人防工程的投资者,可以通过租赁或转让使用权的方式供市民使用,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回答完毕,谢谢。
菏泽日报记者
我关注到,刚才发布内容提到我们在居民区周边,将单建人防工程部分区域改造为纳凉点。能否请再介绍一下什么是单建人防工程?以及单建人防工程平时是如何开发利用的?谢谢。

郑克
这位记者朋友,你好!单建人防工程是指独立建造的地下防护建筑,我市坚持“平战结合”原则,在保证战时防护效能的前提下,积极开发其平时使用价值。目前主要有以下利用方式:
一是缓解城市停车难题。如曹州牡丹园东广场人防工程,可提供1300多个停车位,有效解决了牡丹花会期间游客停车难问题。这类工程通过科学规划车位、引入智能停车系统,显著提升了车位周转率与服务效率。
二是拓展公共服务功能。曹州牡丹园东广场人防工程内还建有1200多平方米的国防动员宣教体验馆,将国防教育融入市民日常生活。部分单建工程还可改造为应急避难场所、物资储备点等,增强城市综合防护能力。
三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我市鼓励符合条件的单建人防工程用于商业服务、仓储物流等合法经营活动,开发者需向人防主管部门备案,确保不影响工程防护功能。
回答完毕,谢谢!
山东商报记者
明天是9月18日,请问我市是否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活动?谢谢。

黄贤方
这位记者朋友,你好!今年9月18日我市将在市区及各县区城区进行防空警报试鸣,前期已向社会发布了公告。警报试鸣时间为9月18日上午10:00。听到警报后,请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居民群众,保持正常工作、生活、交通秩序。回答完毕,谢谢!
中国山东网记者
请问,所有的新建建筑是否都必须建设人防工程?是否有相关的规定?
李伟
谢谢这位记者的提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通过多种途径,投资进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但并非所有建筑都必须配建人防工程。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这里所称民用建筑包括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
建设人防工程配建标准根据《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32号)第十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一定标准修建防空地下室。目前,我市市区按照不低于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批准的地面建筑物总面积7%的标准建设;县城按照不低于6%的标准建设。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因地质、地形等原因符合易地建设的,可申请易地建设,并缴纳易地建设费。回答完毕,谢谢。
主持人
现场提问到此结束。再次感谢各位发布人对有关情况的介绍和对记者提问的解答,感谢记者朋友的积极参与。也请各位媒体朋友持续关注我市人防工程建设,对今天发布会的内容及9月18日防空预警工作进行充分准确的报道和全面深入的解读,共同营造全社会关心国防、支持国防的良好氛围。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图片摄影 石新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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