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来源: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 2025-12-17 09:15
在鲁西南流传着一句俗语:“官盐不卖卖私盐。”不熟悉历史背景的人,往往对这句话感到费解。
这句俗语的核心含义是,某人办事放着正规正当途径不走,偏选歪门邪道或不被认可的方式,最终导致不良后果。其实按正规流程本可顺利办成,却因行事不当归于失败,民间常用此评价这类行为。而这句俗语的由来,实则与唐末曹州冤句(今山东菏泽)籍农民起义领袖黄巢密切相关。
黄巢虽为农民起义领袖,却并非出身农民。《新唐书》记载,其家族“世代为盐商,富有资财”。盐商能积累巨额财富,根源在于中国古代的“食盐专卖”制度。这项制度最早起源于山东,春秋时期齐国国相管仲在《管子》中提出“唯官山海为可耳”,“官山海”即由国家垄断山林、海洋资源。齐国东临大海、山地富饶,海盐作为民众生活必需品,甚至兼具战略价值。管仲正是看中食盐的巨大经济潜力,推行食盐专营。此后历代封建统治者均沿用此制,还将专营范围扩大到铁、酒等紧缺物资,大幅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
不过,食盐专卖也暗藏诸多弊端。古代交通与信息闭塞,专营需在产盐地设盐官,统筹盐的运输与销售,过程中易出现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问题,且利益输送频发导致成本攀升,这些成本最终均摊到盐价中,使得官盐价格高昂,百姓难以承受。在此背景下,私盐应运而生。有人直接到产盐地购盐私售,因价格低廉备受百姓青睐,私盐贩子也借此获利颇丰。鲁西南多盐碱地,虽不适宜耕种,却可淋制土盐;虽口感苦涩,却能解百姓无盐之困,当时,不少人组织人力大规模淋制销售土盐。古时海盐为大颗粒,需经石臼捣细食用,称“大盐”,而盐碱土淋制的盐被称为“小盐”,如今成武县仍有以“盐厂”命名的村庄,可见当年淋制小盐的兴盛景象。
私盐贸易利润丰厚,严重影响官府财政收入,查缉私盐成为官府重要工作,对私盐商贩的惩处极为严厉。五代后唐时期甚至规定,私盐交易超十斤便处以死刑,贩卖私盐在当时等同于违法犯罪,属于典型的不走正道之举。唐代宗时期,曹州南华人刘晏任户部尚书,对盐业专营制度进行改革,减少官府干预,将盐的运输销售交由盐商负责,依托市场调节价格。同时,官府设立常平盐稳定盐价,让百姓能买得起大盐。但刘晏后来遭人陷害,其改革措施逐渐废弛,在他为大唐续命百年后,王朝终究走向覆灭,盐业专营的诸多弊病再度浮现。
黄巢家族本就是盐商世家,凭借贩卖私盐成为曹州巨族,在当地极具号召力,这也为他发动起义奠定了坚实经济基础。对历代封建统治者而言,黄巢是反抗朝廷的对立面,虽他颇具文才,曾参加科举却落榜,未选择复读再考,反而走上起义反唐的道路,在统治者眼中,正是“官盐不卖卖私盐”“大路不走走小路”的叛逆之举。
作为鲁西南本地人,黄巢起义影响深远,官府对他的这类评价逐渐流传至民间,慢慢演变为日常评价他人行事的俗语,流传至今。 张长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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