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郓城检察院:聚焦司法为民 传递检察温度

作者: 胡德光 来源: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 2023-02-22 09:32

“真心感谢检察官给我们的帮助,也感谢妇联‘娘家人’来看望慰问我们,极大地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让我们对生活充满了希望,一切都在慢慢地变好!”被救助人黄某激动地说道。

近日,郓城县检察院联合该县妇联、妇女志愿者开展司法救助回访,持续深化“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努力将救助困难妇女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回访人员先后来到黄某和梁某家中。黄某夫妇六十多岁,系交通肇事案被害人近亲属,没有得到赔偿,且劳动能力较弱,孙子孙女均为未成年人,家庭生活困难。梁某系提供劳务期间受伤致一级伤残,生活不能自理,有未成年孩子需要抚养,家庭生活困难。

“最近生活怎么样?还有什么困难吗?”回访人员来到被救助人黄某家中,详细了解国家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被救助人员生活近况,细心倾听需求,积极协调所在乡镇为其提供更多救助。“两个孩子已经办理了贫困生,老伴在家做藤编也能为家庭赚点收入。现在我们的身体状况良好,家庭生活基本能保障。”黄某表示,司法救助和政府帮扶缓解了家庭经济压力,给予了他们克服困难的信心。

“检察院在我们最困难的时候给予我们司法救助,没想到发了司法救助金之后还一直挂念我们,司法救助金我们也都用在了后续治疗和抚养、教育孩子上,谢谢你们的帮助。”在被救助人梁某家中,梁某的妻子连声表示感谢。

这两起救助案件均涉及未成年人,且救助人数较多,为提升司法救助力度,保证救助效果,该院逐级上报菏泽市检察院、山东省检察院,经省、市检察院审查,三级检察院开展联合救助,及时向被救助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在回访过程中,回访人员还和当地政府部门共同协商帮扶措施,真正解决被救助人的实际困难。

近年来,该院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以构建多元化、长效性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格局为目标,在积极主动履行国家司法救助职能的基础上,主动联合县妇联等部门,制定信息共享、线索移交、联合回访等措施,丰富救助手段,加大救助力度,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理念,着力打造“1+N”司法救助模式,努力在司法为民中传递检察温度、体现检察担当。

通讯员 刘霞 徐伟峰 记者 胡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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