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中国菏泽网  >  巨野县  > 正文

吴稳:为检徽增光添彩

作者: 胡德光 来源: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 2024-02-02 09:49

巨野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龙堌检察室副主任吴稳在办案过程中,有时会接触到一些不负责任的家长,一句“这个孩子我们家长管不了”,将涉案的未成年人极力往外推;有时也会接触到青春懵懂盲目“讲义气”的孩子,一句“他是我朋友我不能不去”,将对法治的淡薄展现得淋漓尽致。

16周岁的姚某某因涉嫌盗窃6万元被移送审查起诉。经审查发现,姚某某确实涉嫌盗窃罪,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符合起诉条件。起诉是最简单省事的,几天时间就可以结案了。但吴稳觉得,这个案件如果这样结了,不利的影响将伴随姚某某一生。

为了真正挽救姚某某,吴稳选择了“刑事和解+附条件不起诉+督促监护”的“弯路”,多次电话联络、当面释法,说服姚某某的父亲代为赔偿了被害人损失,被害人表示对姚某某谅解。随后,吴稳走访姚某某所在村庄、邻居等,补充详细社会调查报告,深入细致地了解姚某某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监护教育等情况,并组建专业考察帮教小组,帮助姚某某有效重塑价值观、金钱观,提升法治素养。最终,姚某某顺利通过了考验期,以不起诉结案,成功回归了家庭、融入了社会。

此案虽然耗时数月才真正了结,但是真正挽救了一个孩子、帮助了一个家庭、修复了一段关系。吴稳说:“值得。”

在年均办案量超本部门平均数的同时,吴稳还积极参加竞赛活动,在锻炼自己的同时,为集体带来荣誉——先后获得“全国未检业务标兵”“省未检业务标兵”和市“十佳公诉人”等荣誉称号。

因为热爱,所以坚守。热爱为吴稳铺就了一条从检之路,她也用全心付出在从检路上砥砺前行。

吴稳说:“未来,我将始终葆有对检察工作的热情,守护公平正义,为胸前的检徽增光添彩。”

记者 胡德光

责任编辑:
分享到:
中共菏泽市委网信办主管 菏泽日报社主办| 新闻刊登批准文号:鲁新闻办[2004]20号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17
网站备案号:鲁ICP备09012531号 | 鲁公网安备 37172902372011号
Copyright© 2004-2012 heze.cn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菏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