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 2024-05-31 09:39
中国菏泽网消息 (通讯员 李梦晴) 近日,巨野法院审理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不仅案结事了,还收获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日前,原告李某驾驶小型机动车,与被告刘某驾驶的小型机动车相撞,事故造成原告李某车辆损坏。该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刘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原告李某负事故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后,李某花费维修费近万元,为此原告将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车损的30%。
经查,被告刘某驾驶的车辆仅投保交强险,且经过法官实际调查发现,被告家庭较为困难,交强险赔付后,被告一时无法拿出剩余赔偿款。
承办法官告诉记者,此类案件属于典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有事故认定书、维修发票、维修清单等材料相佐证,车损明确,案情简易明了,可以直接开庭判决。但是,结合被告家庭实际情况,判决以后,案件赔偿款可能无法得到落实,原告的权利也不能及时得到保障。
随后,承办法官查明,原告驾驶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为了能够做到真正的案结事了,承办法官不断与当事人、保险公司沟通,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及各方态度。
最终,承办法官提出了一个能让赔偿款落实到位的解决办法,让原告投保的车损险赔偿原告车辆维修费,以确保原告的损失能得到实际赔偿,以后保险公司再进行追偿,以此来给被告争取更多的时间去准备赔偿款。法官向保险公司说明了被告刘某家庭困难的实际情况,保险公司表示理解,当天便将赔偿款给付到位。一个月后,被告的赔偿款也准备妥当,最终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