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 2024-09-20 09:24
晨光熹微,收割机轰隆作响,田野里一派繁忙景象。在法官见证下,一场关于玉米收割的强制执行正在开展。
9月13日上午,单县法院徐寨法庭执行分局组织多方力量密切配合,通过“无损”的方式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既保证了“青苗”顺利收割,又将承包土地“完璧归赵”,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朱某甲与朱某乙系堂兄妹关系。2021年,朱某甲的父亲去世。随后,朱某乙以村里红白理事会同意为由,强行耕种了朱某甲父亲的4.96亩耕地。朱某甲与朱某乙多次沟通,要求停止侵害行为,但朱某乙始终不予理会。沟通无果后,朱某甲一纸诉状将堂哥朱某乙诉至法院。
经法官团队细致审理,判令朱某乙对案涉土地停止侵害,排除妨害,并不得阻止朱某甲对案涉土地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益。朱某乙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后朱某乙向省法院申请再审,省法院立案审查后,驳回了被告朱某乙的再审申请。判决生效后,经村委会调解,朱某乙答应等案涉土地上的小麦成熟并收割后将土地归还。但是,朱某乙在收割完小麦后,又强行在案涉土地上种上了玉米,双方矛盾进一步白热化,原告朱某甲遂向单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朱某甲申请执行后,强烈要求法院执行局将朱某乙耕种的玉米推倒打碎,返还土地。
近年来,单县法院不断探索调立审执一体化改革,在6处派出法庭成立了执行分局。徐寨分局张景红法官作为本案审理和执行法官,考虑到执行标的的特殊性,反复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朱某甲同意暂缓执行,待玉米成熟后继续推进。
玉米成熟后,单县法院组织开展了案件研判会议,制定了缜密执行方案。执行现场法警护航,审判团队积极和双方沟通交流,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涉土地上的玉米受益归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补偿被执行人成本费2000元。
3个小时后,涉案土地上的玉米全部收割完毕,执行团队将涉案土地交付至申请执行人手中。为了防止双方今后再起纠纷,审判团队在村干部的配合下,对争议土地进行了丈量,重新砸下了“灰橛”,该案圆满执结。
通讯员 王鑫 朱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