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胡德光 来源: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 2025-09-12 09:28
日前,一场历时数年的工伤纠纷,终于在东明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30余次的努力沟通下画上句号——不是冰冷的判决,而是温暖的履行。当事人张某等来了她期盼多年的赔偿。
事情还要从2021年11月15日说起。张某在东明县某小区粉刷外墙时不幸受伤。尽管人社部门作出了工伤认定,但用工单位却不服,先后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繁复、时间拉长——张某的维权之路仿佛陷入了一场看不到尽头的拉锯战。
今年6月,案件流转至东明县人民法院徐静法官手中。仔细翻阅卷宗后,徐静意识到,即便判决确认工伤,后面还可能迎来二审、劳动仲裁、执行等一系列程序,对已受伤多年的张某来说,将是更大的煎熬。
“不能让正义卡在程序里,必须让纠纷真正了结!”徐静下定决心。随后,她便开始一次次的沟通。起初,用工单位态度坚决,明确拒绝调解。但徐静没有放弃,她转变策略,从法、理、情多角度反复阐明利弊:继续诉讼,单位可能面临更多的诉讼成本;而对张某来说,多等待一日就多一份生活的艰难。
庭审当天,徐静抓住时机再次组织协商。用工单位律师终于松口:“我愿意回去沟通。”张某也表达了愿意让步的意愿。看似希望初现曙光,可真正的困难,才刚刚开始。
用工单位坚持分期支付,张某却急需一次性补偿。谈判数次陷入僵局。在那段日子里,电话成了徐静最大的武器。她一次次拨打、解释、安抚、推进。32通电话,不只是数字的累积,更是一次次耐心的重启和信念的坚持。
终于,事情迎来转机。用工单位同意一次性支付8.5万元,张某也同意撤诉。款项到账那一刻,这起多年纠纷被彻底化解——不用再上诉,不用再劳动仲裁,不用再执行,伤痕终被抚平。
徐静用32次沟通诠释了什么是“司法为民”:不仅在于判决的公正,更在于实现正义的方式。她让当事人免于诉累,让权益落到实处。 通讯员 李夏 记者 胡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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