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胡德光 来源: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 2025-10-10 09:58
近日,鲁西新区警方在24小时内接连处理两起电动自行车“遗失”案件,却牵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剧情:一起是市民粗心未上锁导致的“乌龙”错骑,民警耐心寻回;另一起则是同村村民蓄意骗卖,民警快速破案追赃。两起事件,两种结局,不仅展现了警方的高效,也为群众安全防范敲响了警钟。
9月14日上午,鲁西新区车站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菏泽火车站附近非机动车停放区的电动自行车不慎遗失,自己焦急万分,希望警方能帮忙寻找。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行动,一方面耐心细致地向报警人询问电车的品牌、外观特征以及具体停放和发现遗失的时间,为后续寻找划定清晰范围;另一方面迅速调取火车站周边及非机动车停放区的监控录像,沿着可能的轨迹展开追踪。在监控室里,民警逐帧查看画面,经过细致排查,发现报警人的电车被一名男子骑着离开。随后,民警根据该男子的行动轨迹,结合周边商户走访和路段监控排查,成功锁定其居住的小区。当天,民警上门与该男子沟通,说明情况后,男子才意识到自己骑错了车辆,当即表示配合,将电车归还给民警。当报警人从民警手中接过完好无损的电车时,对民警快速高效的工作效率赞不绝口:“不到一天就找着了,民警同志真是太负责了!”
“本来是好心帮忙让他用一下电动车,谁知道他一去不返,还把车给卖了,这可是我们平时代步的重要工具啊!”9月15日,鲁西新区陈集派出所接到辖区两位村民的求助。据两人反映,9月14日,同村村民闫某以外出办事为由,向他们借走了平时用于代步的两辆电动三轮车,可之后两人多次到闫某家中要求还车,却始终找不到闫某的踪迹,后来得知电车可能被闫某卖掉了,无奈之下只好向警方求助。了解情况后,民警第一时间开展调查。据了解,闫某平时独居,无固定工作,整日游手好闲。综合分析闫某的活动轨迹后,9月16日,民警在闫某家中成功将其抓获。闫某到案后,对自己以借用为由,骗走两位村民两辆电动三轮车并将电动车卖给废品收购站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闫某的交代,民警循线追踪,成功追回了被卖的两辆电动三轮车。从接到求助到追回电车,陈集派出所仅用了不到24小时。两位村民看到失而复得的电动三轮车时,激动不已,特意制作了两面锦旗送到派出所,向民警表达感激之情。
两起事件,两种结果,背后折射出的是不同的品行修养。警方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一方面,停放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等交通工具时,要及时上锁,尽量停放在有监控、有人看管的区域,同时牢记车辆的特征信息,以便遗失后能及时向警方提供有效线索;另一方面,遇到他人借车时,要谨慎核实对方身份和借车用途,避免因轻信他人造成财产损失。若发现财产被盗或被骗,要第一时间报警,寻求警方帮助。
通讯员 李增强 记者 胡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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