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来源: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 2025-10-31 10:14
中国菏泽网消息(通讯员 何政轩)为切实提升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筑牢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防线,有效预防和减少涉学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连日来,鄄城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以“安全教育+路面管控”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开展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坚持“宣传前置”。10月20日上午,交管大队宣传民辅警走进鄄城县第十二中学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围绕学生上下学出行特点,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互动性试验等方式向广大学生讲明:正确佩戴头盔可降低70%至80%的严重脑损伤风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可极大地减轻事故带来的伤害,保护自身的生命安全,积极引导学生深刻认识到文明安全出行的重要性。
交通安全课后,交管大队结合学生上下学规律在学校周边设置执勤点,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一是依法开展治理,按照新修订的《山东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及相关规定:“针对电动驾乘人员不戴头盔,直接执行处罚,初次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处20元罚款,再次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处50元罚款”,依法依规予以处罚。二是处罚与教育并行,在查处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违法的同时,对当事人加强警示教育、宣传引导,现场演示正确佩戴头盔的过程,指出佩戴安全头盔的作用,强化交通参与人的安全意识。三是坚持综合治理,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有关交通违法治理的同时,交管大队还对学校周边酒驾醉驾、飙车炸街、涉牌涉证、“三小车辆”闯禁行区、闯红灯、逆行、在马路上嬉戏打闹等行为进行严管严查,全力净化学校附近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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