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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跨越“法理情”的抚养权交接

作者: 胡德光 来源: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 2026-03-06 16:41

日前,3岁的晨晨穿着妈妈精心挑选的红棉袄,温热的小手紧紧牵着巨野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姚哲的大手,一步一晃地朝着奶奶家的方向走去,眉眼间满是懵懂的欢喜。

谁能想到,一周前,这个可爱的小宝贝还让父母为了他的抚养问题争得面红耳赤,让本该团圆的新春,蒙上了一层难解的愁云。

张海与李静离婚时,曾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晨晨随父亲张海共同生活,母亲李静每月可探视晨晨10天。可此后,张海却无故拒绝李静行使探视权,满心牵挂孩子的李静无奈之下诉至巨野县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张海需对李静的探视行为予以积极协助,李静每月可将晨晨接走单独生活10天。这份判决,本是为了让孩子能感受到父母双方的爱,却不料成了新矛盾的开端。

接走晨晨共同生活的10天里,李静看着孩子,心中的不舍愈发浓烈。张海多次催促李静送回孩子,可李静始终心有不甘,迟迟不愿让晨晨离开自己身边。无奈之下,张海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希望能依法要回孩子。

接到姚哲的电话时,李静的语气里满是不解与执拗,话筒里的声音带着难以平复的激动。

姚哲一字一句清晰地释法:“离婚协议中,你们早已明确约定晨晨的抚养权归张海所有。这份探视权的判决书,既赋予了你合法的探视权利,也包含着你探视结束后必须按时将孩子送回的法定义务。”李静自知理亏,迟迟说不出一句话来。

姚哲趁热打铁,督促李静尽快将晨晨送回张海身边。可话音刚落,李静愤怒的声音便再次传来:“张海根本没好好带孩子,他这个当爸爸的根本不上心。”

面对李静的质疑与诉求,姚哲耐心细致地对她的疑问一一作出解答,清晰地向她告知,想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通过法定程序,而非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然而心意已决的李静却什么也听不进去,表示自己不会将孩子主动交还,接着挂断了电话。案件执行一时陷入了僵局。片刻迟疑过后,姚哲拿定了主意:不能帮着抢孩子,还是攻心为上。

几天后,姚哲再次主动联系李静。李静表示将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试图以此为理由抗拒执行。鉴于李静仍拒不配合,姚哲当即向李静释明了相应的法律后果:若仍执意拒不返还孩子,法院将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对其进行处罚;倘若罚款后依旧拒不履行法定义务,法院将依法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法律的红线清晰在目,让情绪激动的李静冷静下来。翌日一早,李静便主动拨通了法院的电话,语气里褪去了此前的执拗,明确表示愿意将孩子送回,但是请求法院能宽限两天,自己想给孩子买身新衣服。

姚哲随即拨通了申请人张海的电话,叮嘱道:“既然孩子的抚养权归你,就应该履行监护人的责任,对孩子尽到悉心照顾的义务。”得到张海同意和李静合力照顾孩子的许诺后,姚哲又协调双方对孩子进行交接。

暖阳轻轻洒下,驱散了连日来的僵持与隔阂。李静牵着晨晨的小手,缓步走到姚哲面前,郑重地将孩子的小手交到姚哲的大手中。看到孩子面对执行法官时露出的甜甜笑容,李静眼中虽藏着不舍,却也释然许多,当即向姚哲承诺今后再也不会采取过激手段争夺孩子的抚养权。                通讯员 张婉青 记者 胡德光

(文中张海、李静、晨晨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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