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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县出台村干部管理办法
全链条加强村级干部队伍建设

作者: 来源: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 2026-10-23 17:33

中国菏泽网消息(通讯员 李杰勇 罗建方)为巩固深化村(社区)“两委”换届成果,日前,东明县制定《东明县村“两委”干部管理办法(试行)》,从选拔任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激励保障、惩戒退出等方面作出全链条制度安排,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过硬、作风过硬的村级干部队伍。

严把“入口关”,构建选优配强新机制。明确村“两委”班子成员控制在7人以内,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建立村干部任职资格负面清单,列出15种不得担任村干部的情形,实行人选资格审查和任职回避制度。村党组织书记调整实行“事前沟通—形成方案—资格联审—组织考察—部务会研究—任前公示—办理任职”七步流程。注重从致富能手、退役军人、大学毕业生等群体中选拔村干部,每村培养储备2至3名35岁以下的后备力量。

筑牢“制度墙”,织密从严管理监督网。县委组织部对村党组织书记实行备案管理,涉及村发展规划、集体经济项目等重大事项,严格按“四议两公开”程序执行。规范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制度,村级财务逐笔逐项公开。实行“村财镇管”和村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每届任期内对村主职干部进行1次经济责任审计。建立村干部警示谈话和有错无为退出制度,列出10种警示谈话情形和10种退出情形。

激发“动力源”,强化激励保障硬支撑。积极推荐优秀村干部作为各级“两代表一委员”人选,严格落实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班子成员、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有关规定。为符合参保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办理基本养老保险,落实正常离任村“两委”干部补助发放制度,让村干部在政治上有“奔头”、经济上有“甜头”、工作中有“劲头”、离任后有“靠头”,确保村干部干得尽心、专心、用心、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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