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中国菏泽网  >  社会新闻  > 正文

“六进宫”不知悔改 一月内连偷4次被判刑

作者: 艳粉 来源: 牡丹晚报 发表时间: 2021-12-08 10:06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艳粉) 巨野县的宫某某是一位盗窃惯犯,“六进宫”不知悔改,刑满释放的宫某某再一次伸出了罪恶的魔爪,一个月内又偷四次,再次被抓,被判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00年6月,宫某某因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刑满出狱后,他并没有改邪归正,不想付出劳动的他再次触犯法律,实施盗窃。2012年9月至2020年11月期间,宫某某曾因犯盗窃罪,先后5次被法院判决有期徒刑七个月至四年零六个月不等的刑罚。第六次刑满释放的宫某某仍不知悔改,今年6月,他先后在巨野县蓝博湾小区C区一号楼二单元门口、巨野县蓝博湾小区南面门市房前、巨野县高级中学操场旁边炸鸡汉堡饭店门口、巨野县邮政储蓄银行门口四次实施盗窃,共盗取四辆电动三轮车,赃物总价值7966元。

近日,宫某某因犯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并需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

责任编辑:
分享到:
中共菏泽市委网信办主管 菏泽日报社主办| 新闻刊登批准文号:鲁新闻办[2004]20号 | 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证:37120180017
网站备案号:鲁ICP备09012531号 | 鲁公网安备 37172902372011号
Copyright© 2004-2012 heze.cn All rights reserved.中国菏泽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