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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保障黄河长久安澜
菏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

作者: 李艳粉 来源: 牡丹晚报 发表时间: 2023-06-05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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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保护倡议书签名活动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李艳粉) 6月2日,菏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召开,介绍2020-2022年以来菏泽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有关情况,并发布菏泽法院2022年度环境资源审判典型案例。

近年来,菏泽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全面贯彻“绿色审判”司法理念,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重要进展:覆盖全市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在全省率先建立,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集中审理机制全面运行,黄河流域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司法保障成效显著。

近三年来,全市环境资源案件呈现出数量增长快、涉及领域广、社会影响大的特点,审理难度不断增加。2020年至2022年,全市法院共受理环境资源案件2130件,其中民事案件1722件,行政案件261件,刑事案件147件,审结2112件,案件结收比为99.15%。工作中坚持最严法治惩治环境资源犯罪,彰显了法律的震慑作用,审结的夏某某污染环境罪一案,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赔偿环境损害修复费用2400余万元。妥善审理行政、民事环资案件,既监督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积极维护了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

环境资源审判是一项新型的综合审判,需要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发挥多方面的积极性。菏泽法院积极发挥主导作用,推动建立由检察、公安、生态环境、河务、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等部门参加的常态化联席会议制度、联络员制度,加强信息共享、对接协作。菏泽法院借助高校专业智库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在课题研究、资源共享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菏泽法院高度重视黄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坚持惩处与修复相结合。与市河务局共同制定了《关于为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服务的意见》,通过建立执法司法常态联络、巡回审判、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机制,共同筑牢黄河菏泽段生态屏障。同时,在黄河河务部门设立法官工作室4处,化解矛盾纠纷12件。

菏泽法院加大对涉黄河生态保护案件的审判力度,依法保障了黄河行洪安全。2020年至2022年,全市共审结24起涉及黄河的非法采矿案件,判处刑罚32人,共处罚金43.7万元,没收违法所得31.63万元。2020年5月19日,东明县法院审理的被告人冯某某等非法采矿罪一案,开创了全省涉黄河环境资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先河。菏泽法院把生态修复理念贯穿于案件审理全过程,坚持“惩治、教育、修复”为一体,探索建立生态环境修复基地,补偿对环境造成的损害。全市现已建立东明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牡丹区黄河河务局刘庄管理段、鄄城黄河河务局苏泗庄管理段、郓城黄河河务局杨集管理段等4处涉黄河司法修复基地,积极开展黄河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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