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姜培军 来源: 牡丹晚报 发表时间: 2025-06-24 09:28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姜培军)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规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和使用,鼓励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需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6月23日,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菏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
据了解,《菏泽市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管理办法》中所说的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信用良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非全日制、个体经营、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在菏泽市申请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
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身从业特点、收入方式等,自主确定缴存额,自主选择按月缴存、按一次性或多次灵活缴存等方式。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不足2万元的,可进行补缴,个人月缴存额与月补缴金额之和不超过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上限,补缴周期不超过12个月。账户设立之前月份不得补缴。补缴金额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按月、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本市自住住房,或申请“商转公”业务,可按要求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期限、利率、信用审核及贷款偿还等参照在职职工贷款政策执行。市公积金中心根据灵活就业人员收入核定其还贷能力。
灵活就业缴存人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参照单位缴存职工贷款政策执行,即“借款申请人公积金贷款额度=住房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x30,并设定保底金额20万元”。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
购房首付款提取参照单位缴存职工支付购房首付款提取政策执行。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灵活就业缴存人,参照单位缴存职工多子女家庭提取政策和贷款额度优惠政策执行。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10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多子女家庭、现房、高品质住宅、装配式住宅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可叠加使用,叠加后最高贷款额度为14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