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武霈 来源: 牡丹晚报 发表时间: 2026-08-27 10:01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武霈) 日前,菏泽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发布《致全市广大灵活就业人员的一封信》,围绕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缴费政策进行详细解读,旨在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切实保障新业态、新就业形态从业者的就医权益。
灵活就业人员是指没有在工作单位全日制上班的人员,包括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依托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如网约车司机、外卖员、快递员等。
在缴费标准方面,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缴费比例可选择7%或9%。以2025年为例,最低缴费基数为4504元。按7%缴纳时,每月缴费金额为315.28元,无个人账户;按9%缴纳时,每月缴费额为405.36元,其中90.08元划入个人账户。企业职工缴费比例为10%,每月缴纳450.4元,其中90.08元划入个人账户。
在医保待遇方面,灵活就业人员按7%缴纳时无个人账户,按9%缴纳时有个人账户,其中2%划入个人账户;企业在职职工按10%缴纳,2%划入个人账户。此外,灵活就业人员无论按7%还是9%缴纳,均不享受生育津贴,企业在职职工享受生育津贴。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与企业退休职工的医保待遇无差别。
关于退休待遇享受条件,灵活就业人员在办理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手续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累计达到我省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男30年、女25年)且省内实际缴费年限不低于10年的,可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保待遇。未参加养老保险或不符合养老金领取条件的,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和上述最低缴费年限要求后,亦可享受退休待遇。若退休时累计缴费年限未达要求,可按规定一次性补缴,也可继续按月缴费至最低缴费年限,缴费期间按在职职工享受医保待遇。
在参保办理方面,线上线下渠道均已开通。线上可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菏泽医保”小程序办理参保登记,完成后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自主选择按月、按季、按半年或全年缴费。线下可携带有效身份证前往菏泽市或所在县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医保部门倡议广大灵活就业朋友主动参保、持续缴费,用一份稳稳的医疗保障抵御生活中的未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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