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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9月1日起正式施行

作者: 李艳粉 来源: 牡丹晚报 发表时间: 2026-09-01 09:28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李艳粉)《山东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9月1日正式落地施行。

《条例》严格对标《妇女权益保障法》,立足山东省实际,从政治权利、人身和人格权益、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婚姻家庭权益六个方面规定妇女享有的合法权益。

相较于《妇女权益保障法》,《条例》补充丰富了妇女享有的政治权利的内涵,完善了农村妇女财产权益的保障措施,细化了对实施性骚扰、家庭暴力的处罚措施,并按照从结婚到离婚的逻辑对上位法的规定进行了重新架构。

《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聚焦妇女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补齐权益保障短板、健全民生保障制度、完善维权服务体系,持续织密妇女权益保护法治网络,切实以良法善治护航妇女发展、赋能家庭和睦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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