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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部门解读医疗救助对象大病保险待遇

作者: 武霈 来源: 牡丹晚报 发表时间: 2025-09-24 09:56

全民参保时代,大家对基本医保都不陌生,而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作为基本医保之外的“隐藏待遇”,很多人还不够了解。这是因为参保人只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无须再缴费即可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如果是困难人群,还可以再享受医疗救助。

围绕医疗救助对象大病保险待遇的有关政策,日前,医保部门进行了解读。

据了解,医疗救助对象继续实施大病保险倾斜政策。特困人员(含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中的参保居民和职工大病保险年度起付线分别比统筹区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降低50%,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取消大病保险特药起付线。

具体支付政策如下:特困人员(含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中的参保职工大病保险年度起付线由2万元下调为1万元,个人负担符合医保政策范围的医疗费用补偿比例提高到85%,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特困人员(含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中的参保居民大病保险年度起付线为5000元。补偿比例为: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5000元(含)以上、10万元以下补偿比例为65%,10万元 (含)以上、20万元以下补偿比例为70%,20万元(含)以上、30万元以下补偿比例为75%,30万元(含)以上部分补偿比例为80%。特困人员(含孤儿)、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中的参保居民和职工大病保险特药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为80%,封顶线为40万元。

记者 武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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