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武霈 来源: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 2024-09-07 10:11
中国菏泽网消息(记者 武霈)9月5日,记者从市医保局获悉,自9月1日起,2025年度菏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缴费全面启动。根据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今年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每人每年不低于670元,我市个人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400元。
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参保居民在集中缴费期内正常缴费的,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集中缴费期后缴费的,设置待遇享受等待期。
医保帮扶对象参保资助缴费,继续落实医疗救助对象参保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个人缴费部分实行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致贫返贫人员等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按30%的标准实行定额资助。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设置待遇享受等待期。
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并缴费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6个月的,自缴费的次月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12个月的,按普通居民缴费及享受待遇相应政策规定执行。自2025年起,集中缴费期内出生的新生儿,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从缴费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
缴费渠道方面,居民个人自行缴费的,在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后,可通过自助缴费(微信、支付宝、电子税务局等)、办税(缴费)服务厅缴费等渠道完成医保费的缴纳。居民通过村委集中缴费的,由村委集中代收代缴。学生通过学校集中缴费的,由学校集中代收代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