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 孔博 来源: 菏泽日报 发表时间: 2026-06-12 08:45
中国菏泽网消息 (记者 孔博)6月11日,《菏泽市科技创新成果竞赛组织实施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政策例行吹风会召开。邀请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详细解读《办法》制定背景、主要内容、保障举措等核心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科技创新摆在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核心位置,持续完善创新政策体系、搭建科创服务平台、培育科技创新主体,推动一批高质量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全市自主创新综合实力稳步提升。2025年,我市两项科技成果荣获山东省科技进步一等奖,实现该领域重大突破。为持续巩固创新发展成效,健全科学规范、高效有序的科技成果评价与激励机制,加速高水平科技成果落地转化,引导优质创新资源精准赋能重点产业、关键领域发展,结合国家、省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部署要求,借鉴先进地市经验、立足菏泽发展实际,由市科技局牵头起草制定本《办法》。目前,《办法》已通过市政府第80次常务会议审议,于6月3日正式印发实施。
据介绍,《办法》共二十条,明确全市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由市委科技委指导、市科技局具体组织实施,市政府每年常态化举办一届,赛事全程免费开展。《办法》对赛事参赛范围、成果等级设置、推荐申报流程、专家评审规则、公示异议处置、保障措施及责任追究等环节作出全流程、规范化制度安排。赛事奖项设置分为卓越科技创新成果及一、二、三等科技创新成果。
本次新规实施后,赛事呈现两大核心优化升级。一方面,坚持质量导向、破除数量桎梏,大幅精简获奖成果总量,全市年度获奖成果控制在55项左右,其中一等奖约10项、二等奖约20项、三等奖约25项,同步增设卓越科技创新成果1项,全面摒弃“重数量、轻质量”的评价模式,突出成果质量与转化实效。另一方面,聚焦产业需求、精准靶向发力,赛事全部紧扣高端化工、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机电设备制造等全市主导产业,践行“产业出题、科技答题”理念。
针对获奖成果,我市将从政策扶持、项目申报、经费支持、投融资对接等方面给予支持,对成效突出的优质成果,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及以上重大科技成果奖项。同时,《办法》明确严格的惩戒监管机制,对成果剽窃、材料造假、违规参赛、评审徇私舞弊等行为,坚决撤销获奖资格,记入科研诚信档案,依法依规从严追责,全力维护公平公正、诚信有序的科技创新生态。
下一步,市科技局将严格落实《办法》各项规定,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科技创新成果竞赛,健全全过程监管体系,严把赛事质量关口,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撬动引导作用,持续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活力,推动全市重点产业科技创新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科创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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