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赵德高
乘客在非公交站点想上公交车,遭到驾驶员的拒绝,没想到乘客竟然做出一个疯狂的举动:乘坐私家车追赶过来,5分钟内8次恶意变道强行超车,最终逼停城际公交车。这种不顾车内乘客安全强行逼停公交车事件被曝光后,读者纷纷谴责私家车驾乘人员的危险行为。4月22日,公安交警部门发出处置通报,私家车驾乘人员被依法行政拘留。
拦车被拒,私家车逼停公交
4月11日18时35分许,961路城际公交驾驶员毛师傅驾驶城际公交车,行驶在郓城县发往菏泽城区的公交线路途中,当行驶至双桥与华营之间时,一名女士伸手想乘坐公交车,因女乘客所处位置不是城际公交站牌,考虑到车内乘客安全以及相关规定要求,毛师傅拒绝了女乘客上车的要求。
拒绝女乘客后没有多久,一辆白色SUV私家车追赶过来,在5分钟内连续8次恶意变道强行超车,最终将城际公交车逼停。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通过观看车载监控了解到,白色私家车在公交车前方不停刹车变道,还有人将手臂伸出车窗示意公交车停车。逼停公交车后,私家车上下来一男一女,与毛师傅进行理论。为了避免事态恶化,毛师傅告诫对方要拨打110报警。僵持数分钟后,私家车驾车离去。
“太危险了!”4月22日,驾驶员毛师傅回忆起当时的情形仍心有余悸。
私家车驾乘人员被处罚
4月22日,郓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发出一条关于“私家车逼停公交车”处置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4月20日,郓城县公安局接群众报警,车牌号码为鲁Rxxxxx的白色小型汽车在220国道双桥至黄安段实施违法驾驶行为,对正常行驶中的公交车辆造成威胁。
接警后,郓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迅速对该车辆进行了调查,通过调取分析行驶记录仪显示,该车辆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第56条违法停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47条从右侧超车的违法行为,对该车驾驶员徐某执行200元处罚并记3分。驾驶员徐某、乘员樊某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城际公交的行驶安全,郓城县公安局黄安派出所对违法嫌疑人樊某和徐某分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和5日的行政处罚。
倡导乘客文明乘车
开通城际公交是重大民生工程,为市民的出行带来实惠和方便。然而,乘客在享受惠民政策的同时,个别人的不文明行为却给城际公交“抹了黑”。
对于私家车逼停城际公交车的行为,市城际公交工作人员呼吁广大乘客,按规定在城际公交站牌上下车,勿采取别车或者其他危险行为阻碍车辆通行,妨碍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