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来源: 天津高法 发表时间: 2023-04-16 17:20
案情简介
2020年9月
李某、马某等五人先后在天津某旅游公司工作。他们与公司约定每个月薪资为3000元,有提成和五险一金,但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
2021年7月
李某等人向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申请,要求给付薪资,然而该旅游公司却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主张双方之间没有劳动关系,拒绝支付欠薪。
2021年12月
无奈之下,李某等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经仲裁庭裁决,双方之间确存在劳动关系,该旅游公司应依法支付职工们2倍工资差额。
案件执行
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一一进行了查询,却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根据该案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规定,执行法官依法对该旅游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并将该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随后,该旅游公司与李某等人达成一致意见,双方约定该公司将分期给付工资差额,并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执行法官依法解除被执行人的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
至此,该案件顺利执结。
何种情况会上“黑名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限制高消费会有什么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写在最后
诚信是立身之本,诚实守信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重要保障。
失信不仅要面临巨大的成本,而且在社会上将寸步难行,希望大家都能敬畏法律,依法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