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月最高2091元、最低78元,在市区租房提取公积金每年最高15000元……
6月20日,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我市对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和最低缴存基数进行了调整,并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根据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调整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最高和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从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调整为17418元,最高缴存比率为12%,单位和个人最高月缴存额分别为2091元。全市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即调整为1550元,最低缴存比率5%,单位和个人最低月缴存额分别为78元。
另外,为进一步加大对无房职工的政策支持力度,减少群众的住房消费压力,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结合我市实际,经菏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高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具体提取政策为:租赁菏泽城区(包括牡丹区、开发区、高新区)商品住房的,当年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由不超过10000元提高到不超过15000元;租赁定陶区和其他县区商品住房的,当年提取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到不超过12000元。新的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从下月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