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号)
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菏泽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3年12月28日决定:
李宏宇为菏泽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现予公告。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