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被征收居民:
牡丹区2013-14号、2017-47号地块政府采购安置在柴庄荣华小区8#楼(南区2#)、10#楼(南区3#)、15#楼(南区4#)、18#楼(南区5#)已建设完成,并取得了竣工验收备案证书(编号:鲁R16-01-2023-0039),即日起开展交房结(截)算工作,为方便大家办理交房结(截)算手续,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房结(截)算办理时间
2024年5月30日
二、交房结(截)算地点
柴庄荣华小区物业办公楼处
三、办理交房结(截)算需提供的证件资料
1、《房屋征收产权调换协议书》原件;
2、《房屋征收产权调换补充协议书》原件;
3、协议上所载明的所有被征收人身份证原件。
四、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及利息截止时间
1、安置在柴庄荣华小区8#楼(南区2#)、10#楼(南区3#)、15#楼(南区4#)、18#楼(南区5#)的被征收人,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和利息截止到2024年5月31日,逾期不再发放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不再计息。
2、不具备交房条件的房屋,按照协议约定继续计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费和利息。
五、注意事项
1、请大家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结(截)算。
2、办理手续时,协议上所载明的所有被征收人须全部到场。
牡丹区南城何楼片区城建项目指挥部
2024年5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