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轮班工作
为增加生产、配合机器的使用频率,一些用人单位采取24小时连续生产的方式,这样就需要24小时轮班工作。轮班工作可影响人的正常生物钟节律,导致睡眠障碍、情绪紊乱等不良生物性影响;可影响家庭及社交生活,给人际关系带来不良的后果;可影响睡眠及饮食习惯,继而影响身体健康,导致一些疾病的发生,如胃肠道不适、神经系统障碍、心血管疾病等;更易引起疲劳,导致发生工作失误及意外,甚至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发生。
(2)长时间工作
对某些劳动者来说,加班是其工作常态,工作时间远远超过每天8小时或每周40小时。对于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长时间工作导致其相应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时间增加,累积接触量增多,易导致职业病的发生。
(3)不当的职业卫生行为
因劳动者文化水平不高或健康意识不强,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劳动者不能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不能正确佩戴或不愿意佩戴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由于操作不便等原因不开启职业防护设施、不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操作或未遵守警示标识所指示的内容等情况,导致劳动者长期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环境下工作,继而引起职业病的发生。
(4)不良的生活方式
由于个人生活习惯和卫生意识的差异,某些劳动者存在以下不良习惯:下班及餐前不洗手;在车间、车间休息室等非就餐区就餐;下班后不淋浴,不换工作服,直接将工作服穿回家;工作服与其他衣服不分开清洗等。上述习惯使劳动者在非生产条件下仍继续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或经口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摄入体内,影响身体健康,导致职业病的发生。
政府相关部门和用人单位应该开展有效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使劳动者掌握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知识,养成良好的职业行为和工作习惯,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