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厂内机动车安全规定
1、驾驶员资质:驾驶员须持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
2、限速要求:厂区道路≤15km/h,恶劣天气≤10km/h;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5km/h;禁止在平行铁路装卸线钢轨外侧2米内行驶。
3、货物装载:严禁超载,货物尺寸需合规;易滚动货物需用绳索固定,超长货物加装托架;不可拆解超限货物须经审批后专人押运,按指定路线行驶。
4、危险品运输:装运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时,须严格执行《GB4387-2008》标准。
5、装卸安全:车辆与堆放货物间距≥1米,滚动物品≥2米;装卸时驾驶室不得留人,禁止货物经驾驶室上方装卸;多车装卸时,前后车距≥2米,横向间距≥1.5米。
二、蓄电池车安全要求
1、车辆检查:出车前检查刹车、轮胎、扬声器等关键部件。
2、限速与载人:厂区≤10km/h,复杂路段≤5km/h;驾驶室限2人,拖挂车禁止载人。
3、货物规范:宽度≤车宽0.2米,高度≤2米;危险品单独捆装,禁止混装,低速行驶;严禁进入易燃易爆场所。
三、汽车及铲车安全要求
1、驾驶规范:驾驶员须持证,禁止交予无证人员;超载需审批,车辆故障立即检修并记录。
2、限速规定:厂区道路≤20km/h,出入大门≤5km/h,车间内≤3km/h; 转弯及视线不良处减速行驶。
3、装卸安全:货物高度≤3.5米,大件居中固定;装卸时人员距货物≥2米,禁止检修车辆; 使用起重机械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作业区。
铲车操作:铲距地面0.3-0.5米,货物倾斜10°-15°以增强稳定; 货叉下方严禁站人,禁止载人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