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18日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刘晓华代表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