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华,女,汉族,1977年10月生,研究生,法学博士,中共党员,现任菏泽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1996.09—2000.07 山东大学法学院法学专业学习
2000.09—2003.07 山东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专业学习
2003.07—2024.04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试用期干部;研究室副科级干部,副科级助理审判员,正科级助理审判员;审判管理办公室正科级助理审判员;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处级助理审判员,副庭长、审判员,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审判员,副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审判员;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三级高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2009.09—2013.12在山东大学民商法专业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
2024.04—2025.12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三级高级法官,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2025.12—2026.01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三级高级法官
2026.01—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