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1日,全省三级法院安装并试运行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系统。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凡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的专业机构可以承接法院司法鉴定业务。现就菏泽辖区内新增专业机构注册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各类依法设立的专业机构,根据自愿原则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https://www.rmfysszc.gov.cn)注册,凡未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的,无法通过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系统承接鉴定业务。
二、申请注册范围为菏泽辖区内新增申请注册的各类专业机构。已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的专业机构不需重复注册。原则上不批准分支机构的注册申请,但可以独立出具鉴定报告的分支机构除外。
三、申请注册的专业机构应当如实填报各项注册信息。需要审批或备案才能执业的专业机构,应当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分支机构申请注册的,还需上传具备独立出具鉴定报告资质的证明材料。各专业机构应保证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填报、故意隐瞒等情形,将取消注册资格。
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专业机构随时可以网上申请注册,不限定截止日期。各专业机构完成网上注册后,应及时通知我院工作人员。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注册及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系统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与我院技术室联系。联系人:张洪涛,电话:0530-5321565或13563899672;朱春瑞,电话:0530-5321565或18264022098。
五、本公告同时刊登在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门户网站(http://hzzy.sdcourt.gov.cn)司法公开-审判流程公开平台-机构名册栏目。
特此公告!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