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毛慎沛)4月15日,记者从市教育和体育局获悉,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设立中小学春秋假期的工作要求,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我市正式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春秋假期,幼儿园参照执行。
根据安排,此次春秋假实施范围为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考虑到毕业年级备考需求,初中毕业年级仅安排秋假,不设置春假。
2026年作为我市春秋假制度实施首年,春假时间定为4月29日、4月30日和5月6日,与五一假期衔接,形成8天连休时段,方便学生和家庭统筹安排出行与实践活动。秋假计划安排在11月,具体日期将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向社会公布。今后,我市每年将常态化设置春假、秋假各一次,原则上每次3天,时间安排在学期中段,结合气候特点与教学实际统筹确定,由市教育和体育局每学期提前发布,并根据实施情况动态优化调整。
为确保政策平稳落地,市教育和体育局同步出台多项保障措施。全市各学校将科学调整教学计划,通过统筹国家规定的日常机动教学时间等方式补足假期课时,保证教学时长不减、教学任务不变,不占用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假期期间,严禁布置任何学科作业,不得组织线上线下授课、补习、考试等变相集体补课,研学实践活动严格遵循学生自愿原则。
同时,我市将加强假期安全教育与生活指导,鼓励学生参与贴近自然、贴近生活的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不安排学生参与校外学科类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