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0号)
菏泽市第二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根据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刘晓华的提请,于2026年4月28日免去:
郑孝义、于博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李胜力的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