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8月19日
第A8版:民生·广告

我市发现1937年山东省政府颁发的“中医证书”

本报讯 (记者 马琳 通讯员 马润泽)在第九个“中国医师节”到来之际,记者在市发改委退休干部曹恒顺家中,发现一份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七月由山东省政府为其父曹衍嵩颁发的“中医证书”(如图)。证书由时任山东省政府主席、国民政府委员韩复榘与民政厅厅长李树春共同签名。虽历经89年,但证书保存完好。

据曹恒顺介绍,他是成武县九女集镇曹口村人。其父曹衍嵩生于1896年,逝于1972年,是当时的知名中医,早年曾在济宁一带行医,从医60年,誉满乡里。新中国成立后,为照料年迈的父母,他回到家乡生活并继续行医。《成武县志》《成武县卫生志》《曹口村志》等书籍中,都载有其事迹。

记者看到,证书文字为从右至左竖排格式,右侧用毛笔写着“中医证书”四个大字,其下写有“换字第23号”几个小字。正文第一行上方写着“曹衍嵩”三个大字,姓名下方标注着年龄和籍贯。第二至第五行写道:“经本省政府依照中医条例及审查规则之规定,审查合格,应给中医证书以资证明。”

证书左上方贴有曹衍嵩的照片。照片下方有两枚印章,一枚为圆形“证书相片专章”,较小;一枚为正方形“山东省政府印”,较大。证书四周饰以缠枝杏花花纹。

曹恒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曹叔振铎传说”代表性传承人。据他考证,民国期间,政府曾组织医务人员进行考试,成绩优异者授予“国医师”称号,获取行医资格。根据档次和级别,分别由所在县及省签发资格证书。省级政府颁发的证书级别较高,为数不多。国民政府曾于1936年1月公布《中医条例》,1937年5月修正《中医审查规则》。这份“中医证书”,正是上述两份文件的实物佐证。

8月14日,记者从菏泽市中医药博物馆了解到,目前馆藏资料中尚无年代如此久远的中医证书。曹恒顺珍藏的这份“中医证书”,对研究民国时期的卫生管理体制及相关政策,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