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爽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决定:本公司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减至5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特此公告。
山东爽滋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