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菏泽市牡丹区吴店镇铁庄村村民委员会公章、菏泽市牡丹区吴店镇大刘庄行政村村民委员会公章,与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名称不符,此两枚公章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声明作废,重新申请刻制新章。
菏泽市牡丹区吴店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