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德光)8月13日,记者从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快推进法治建设进程,结合实际,我市出台了《关于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报告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述职对象为各县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市直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述职内容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带头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或公正司法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等。
据介绍,我市将强化督查和结果运用,把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市纪委监委对各级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策部署情况监督检查内容;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的同级党政工作部门和下一级党政主要负责人,报经市委同意后,由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约谈、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依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有关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予以问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