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 鹏 记者 胡德光)11月28日,成武法院对三起涉恶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宣判。
三起案件中,被告人徐某科等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该犯罪组织利用网络平台等,以“套路贷”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经济、生活秩序,涉案金额达4000余万元,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成武法院根据查明的犯罪事实,结合各被告人犯罪性质、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依法作出判决。首要分子徐某科犯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数罪并罚判处徐某科有期徒刑十九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4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等不同刑期的刑罚。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成武法院一审审结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数1件,判处刑罚人数2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人数5人,重刑率23.8%;一审审结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数9件,判处刑罚人数112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人数24人,重刑率21.4%;一审审结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数1件,判处刑罚人数7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人数1人,重刑率16.7%。审理过程中,成武法院充分履行职能职责,将“事实清晰、依法判决”贯彻到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体现了准确、高效的工作原则,维护了当地社会平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