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03日
第A4版:民生·广告

单县一女子自愿遗体捐献

为征求家人同意,开了六次家庭会议

本报讯 (通讯员 刘厚珉)11月27日一大早,单县中年女士权喜梅在单县红十字会进行了遗体器官捐献登记。“我真的很开心,圆了我多年的心愿,希望以后自己身上有用的器官组织可以捐给需要的人。”权喜梅欣慰地说。

据悉,权喜梅想捐献遗体的想法由来已久。通过单县红十字会的志愿者宣传,权喜梅知道了红十字会是遗体器官组织捐献工作的登记机构。11月初,她便到单县红十字会咨询相关情况,并态度坚决地表述了成为遗体捐献志愿者的愿望。

单县红十字会了解到,权喜梅儿女双全、家庭和睦,其一直热衷于志愿服务活动和社会慈善事业。这天,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权喜梅,详细介绍了遗体器官捐献的原则和流程。“在此后的20多天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协助我开了6次家庭会议,解疑释惑,最终争取了家人的一致同意。”权喜梅说。

权喜梅拿着填写好的《山东省遗体捐献志愿登记表》,激动不已,有感而发:“遗体捐献不仅是一种公益行为,更是一种人道博爱奉献精神的传承与发扬,我要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影响、带动更多的人参与到遗体捐献的行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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