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0日
第A2版:综合新闻

改善生态环境 建设小康社会

本报讯 (记者 孔 博)12月9日,我市召开污染防治攻坚“1+1+9”方案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我市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三年来,通过全市上下不懈努力,生态环境质量得到持续改善。

据悉,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过程中,我市大气质量大幅改善,2017-2018年、2018-2019年、2019-2020年三个冬防期间,我市PM2.5平均浓度年均改善6.1%。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且持续达标。三条主要出境河流洙赵新河于楼断面、东鱼河徐寨断面、万福河湘子庙断面连续达到国家“水十条”、省长-市长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逐步加严的考核要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环境安全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未发生农产品超标事件和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环境事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取得积极进展。截止到今年11月底,我市共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村庄1000个,超额完成省定990个任务。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村庄2512个,完成率达到103.2%,农村污水横流、黑臭水体遍地现象得到初步遏制。

记者了解到,我市为全面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解决我市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创新实施市委书记、市长交办单工作制度。每年年初,以市委书记、市长交办县区委书记、县区长、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的形式,向县区党委、政府及有关市直部门安排年度重点生态环境工作任务;主要目的是强化组织领导,传导压力,强化推进工作落实;特点是交办任务具体明确,清单化交办,工作措施切实可行,完成时限明确。

据统计,2019年、2020年向县区及市直部门分别交办重点任务475项和385项。该制度实施以来,推动解决了一批困扰我市多年的突出环境问题,对于提升县区工作水平、实现精准治污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坚强支撑。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表示,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就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定力和坚强决心,也充分回应了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热切期盼。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创新和完善新的思路和方法。健全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制定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强化评价考核,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大力推进大气、水体、土壤污染治理,加强细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统筹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和水环境治理,加强危险废物医疗废物收集处理,保障土壤环境安全。同时认真总结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取得的主要成就、经验,鼓励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实践,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构筑全社会积极参与环境共治的大格局。

2020-12-10 孔 博 1 1 菏泽日报 content_31148.html 1 改善生态环境 建设小康社会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