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9日
第A1版:菏泽日报

《菏泽市城市供水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召开

本报讯 (记者 张 慧)12月28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菏泽市城市供水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水务局、市司法局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介绍《条例》制定的基本情况和主要内容,并就有关热点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省驻菏新闻单位、市直新闻单位记者出席发布会。

记者了解到,历经近一年时间的调研起草、征求意见和审议修改,《菏泽市城市供水条例》已于10月27日经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11月27日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从明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该《条例》作为我市民生重点需求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其核心目的是保障饮用水安全,维护用户和供水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城市供水的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条例共有总则、规划建设、设施管理、供水用水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6章35条。

(详见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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