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0日
第A1版:菏泽日报

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修改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确定年度问责表决事项

本报讯 (记者 张 慧)12月29日,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尹玉明主持会议,副主任杨晓玲、汤建梅、谷瑞灵,秘书长郭景堂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高荣国、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正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批准2020年菏泽市新增政府债务限额调整方案、2020年菏泽市市级及市经济开发区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等2项议案及其说明,作出了相关决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菏泽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案》的议案及其说明,作出了相关决定;表决通过了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书面报告,菏泽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城环委关于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菏泽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加强检察建议工作等2项决定,市政府、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对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依法对提请备案的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进行了备案。

根据《菏泽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研究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过社会问卷调查、县区人大组织代表投票推荐、常委会组成人员集中投票3个步骤,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本次会议确定了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问责表决事项,分别为市政府关于对推进“放管服”和“一次办好”改革情况报告、扩增学前教育资源及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情况报告、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情况、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情况报告、养老服务工作专题调研情况等6项审议意见的办理落实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适时对上述6项审议意见办理落实情况进行问责表决。

2020-12-30 张 慧 修改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确定年度问责表决事项 1 1 菏泽日报 content_32655.html 1 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enp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