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5月18日
第A1版:菏泽日报

省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 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6批)

本报讯 (记者 胡德光) 5月17日,省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6批信访件52件,涉及9个县(区),分别是巨野县13件、曹县7件、鄄城县6件、单县6件、牡丹区5件、郓城县5件、东明县4件、市开发区3件、定陶区3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生态环境问题78个。其中,大气污染问题31个、水污染问题24个、噪声污染问题10个、固废污染问题5个、固废垃圾问题1个、生态问题1个、其他问题6个。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县(区)及市直相关部门。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根据安排,省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菏泽市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至5月30日。进驻期间,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530-5198520,专门邮政信箱:菏泽市A019号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时至2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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