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5月27日
第A1版:菏泽日报

省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 转办群众信访举报件(第15批)

本报讯 (记者 孔 博)5月26日,省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第15批信访件63件,涉及11个县(区),分别是巨野县6件、牡丹区6件、曹县9件、郓城县13件、成武县2件、东明县2件、鄄城县5件、市开发区8件、定陶区8件、单县3件、菏泽高新区1件。

本批转办的信访件,涉及生态环境问题95个。其中,大气污染问题40个、水污染问题19个、固废污染问题9个、噪声污染问题8个、土壤污染问题4个、生态问题2个、辐射问题1个、其他问题12个。

当日,上述信访件已全部交办县(区)及市直相关部门。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要求,整改和处理情况将及时向社会公开。

根据安排,省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菏泽市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至5月30日。进驻期间,设立专门举报电话:0530-5198520,专门邮政信箱:菏泽市A019号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时至20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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