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8月10日
第A4版:众志成城 抗击疫情

市法院:立案优先选择网上办理

本报讯 8月4日,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该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温馨提示,疫情防控期间,市民请优先选择在线方式办理立案,并发布了在线立案途径供市民选择。市民确需提交书面材料或到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信访大厅)办理诉讼服务事项的,应遵守疫情防控和诉讼秩序规定。

该法院同时发布了在线立案途径供市民选择:山东法院电子诉讼服务平台(https://sd12368.gov.cn);中国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http://lspt.court.gov.cn);0530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可提供诉讼咨询、查询案件进展等诉讼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市民确需提交书面材料或到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信访大厅)办理诉讼服务事项的,应遵守如下规定: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和诉讼秩序规定,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的距离;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进入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信访大厅)办理诉讼事项过程中,遵守“单独办理、分散办理”原则,不得发生聚集交谈、喧哗、吵闹等不文明行为;事项办理完毕后,及时离开;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适情况的,请勿进入法院区域。

(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 艳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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