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 啸)8月8日上午,市区太原路与丹阳路交叉口处,执勤交警正在对骑乘电动车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行为进行劝导。同时,一些市民也自发来到交警岗亭领取“爱心头盔”。
据悉,当日,交警部门将全面开展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行人不走斑马线、翻越护栏,非机动车逆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乘非机动车不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针对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行为,行为当事人第1次被查处,可在微信朋友圈转发《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倡议书》,并至少集10人点赞;第2次被查处,需要通过小程序观看5分钟教育警示视频;第3次被查处,将在路口参加15分钟文明交通志愿服务,并抄告至所在单位及辖区。
交警提醒,当事故发生时,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可使受伤者的比例下降70%,死亡率下降40%。不戴头盔头部损伤率是戴头盔的2.5倍,致命伤不戴头盔是戴头盔的1.5倍,头盔对于摩托车、电动车驾驶者来说,相当于轿车驾驶员所系的安全带,是骑行者遇到危险时的最后一道防线。
日前,我市交警部门正在开展“爱心头盔”免费试用活动,截至8月6日,牡丹区大队各发放点共发放“爱心头盔”近4万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