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 琳)8月13日,记者从市妇联获悉,即日起至9月1日,菏泽市儿童友好城市LOGO和宣传标语面向社会开始公开征集。
据了解,“儿童友好城市”是联合国儿基会与人居署共同提出的概念,关键词是“儿童”和“友好”,最终目标是以儿童优先理念为先导,通过地方政府实施促进儿童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儿童的健康、教育、福利和安全,促进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的实现,建设一个尊重、关爱、适宜儿童发展的城市。创建儿童友好城市作为一项民生工程,对于消除妇女就业歧视,优化生育环境,促进家庭和谐,提高民生幸福指数,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推动菏泽高质量发展,实现共建共治共享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委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并把创建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来抓。
本次活动由市文明办、团市委、市妇联、市教育局联合主办,活动要求投稿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如若发现取消参选资格。如征集作品出现雷同,最先提交的作品进入评选。征集时间结束后10日内进行作品评选。征集作品由主办单位进行初步筛选,LOGO作品筛选出60幅、宣传标语筛选出100条进入评审。活动邀请专家和儿童代表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LOGO作品一等奖1名,荣誉证书+奖金2000元;二等奖3名,荣誉证书+奖金1000元;三等奖6名,荣誉证书+奖金500元;优秀奖50名,荣誉证书+儿童友好城市纪念品。宣传标语评出50条优秀作品,获奖者获荣誉证书+儿童友好城市纪念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