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和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
事项内容: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贯彻落实6个省级地方养老服务标准,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培训养老院院长200名、养老护理员5000名。优化民办和委托运营养老机构奖补政策,重点对收住中度、重度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机构给予运营奖补,按照实际收住人数,市级财政分别按照每人每年900元、1200元(不满一年的每人每月75元、100元)的标准,根据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结果,实行80-120%差异化运营补助。加快推进节地生态公益性安葬(放)设施建设,年内全市新建公益性安葬(放)设施200处。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配合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进一步提升集中供暖覆盖
事项内容:加强城市集中供暖配套设施建设,年内新增供暖接入面积700万平方米。保障取暖设施安全稳定运行。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城管局
三、推进补贴政策落地和“交房即办证”
事项内容:加快推进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政策落地;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月”“三进三到位”等住房保障政策宣传活动;规范常态化受理和申报审核机制。加快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全面推广“交房即办证”,解决群众办证难题。市、县(区)对新就业无房职工可累积发放不超过36个月的阶段性住房租赁补贴,最低补贴标准不低于300元/月,承租人个人实际承担的住房租赁费用低于300元/月的,按照实际承担的费用给予补贴。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配合部门:市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人防办、市大数据局、市税务局
四、开展安心乘梯守护行动
事项内容:精准实施“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建设行动”。针对全市现有近3万部电梯且年均增长30%的现实,建成菏泽市96333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通过对电梯统一编号、开通96333救援电话、加强培训演练等,达成“救援资源优化整合、被困人员准确定位、救援处置快速响应、救援情况实施跟踪、救援结果及时上报、故障原因准确分析”的电梯安全保障目标。
完成时限:2021年7月底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五、开展“护苗助老”关爱行动
事项内容:开展“守护夕阳红”医疗、药品、保健食品虚假违法广告和“呵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培训类广告清理整治,严把“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关口,确保广告审查质量。重点打击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虚假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等作推荐、证明的教育培训广告,以及假扮医生、专家、教授、学者,误导老年人、青少年的所谓“神医”“名师”广告。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部门:市卫生健康委
六、开展城乡社区青年融入行动
事项内容:在城乡社区依托街道(社区)党群服务中心、社区活动中心、楼宇商圈服务中心等建设升级“青年之家”,每个街道建好1处“青年之家”,打造青年联谊交流、志愿服务、能力提升的实体阵地。重点聚焦镇村新建搬迁和城市楼宇商圈两个区域,每个县(区)团组织在两种不同类型社区中分别选取1—2处试点开展创建工作,在全市建成15个“青年友好型社区”,引导志愿服务、创业就业、文艺体育类团属青年社会组织面向社区发挥作用、增强服务功能。深化城乡志愿服务,以“希望小屋”受助儿童为主要服务对象,在全市招募6000名志愿者,结对服务3000名留守儿童。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团市委
配合部门:市关工委、市民政局
七、推广义务教育课后托管服务
事项内容:积极探索多渠道筹资、完善服务性收费制度办法等,强化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提升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能力,切实减轻校外培训负担。完善提升参与课后服务教职工激励机制。通过内部挖潜、外部引进等方式,充分利用课后服务时间,指导学校积极回应学生兴趣特长需求,丰富课后服务内容、形式,打造“素质教育第二课堂”。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牵头部门: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
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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