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9月03日
第A2版:综合新闻

市委编办:科学制定市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本报讯 (通讯员 刘 甜 赵国和)为进一步激励干部职工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激发事业单位发展活力,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菏泽市委编办以问题为导向,以创新考核方式为抓手,以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为目的,研究起草了《2021年度市属事业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经市委第260次常委会审议通过并印发实施,为考核工作的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创新考核方式。市委编办将考核体系由单一的年终考核调整为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分值权重分别为10分、90分,打破了以往年终考核“一锤定音”的状况。平时考核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每半年一次,按“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进行评价(评定为“好”等次的不超过30%)。市委编办根据《2021年度市直机关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办法》(菏办发〔2021〕11号)中市领导对主管部门的评价结果,确定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平时考核成绩的最高分,再结合平时考核评价等次,按系数确定被考核单位平时考核成绩。年终考核由专业考核委员会组织,按照考核实施方案,依据考核内容、指标开展考核。力求通过调整,既充分调动主管部门参与考核的积极性,又能考准考实事业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优化考核指标。一是完善定性指标。根据组织、宣传、机关工委等相关部门年度重点工作,主要从思想政治建设、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基层组织建设、作风纪律建设方面调整了党建考核内容,完善了党建考核指标,推动党建工作融合开展。二是调整定量指标。本次事业单位改革后,大多数市直事业单位为部门所属,组织人事、机构编制、财政预算等方面的决定权在主管部门。为此,市委编办取消了定量指标中的“基础管理”部分,将定量指标调整为履行职责、创新创优、综合评价3部分,仍按百分制考核,分值分别为60分、20分、20分。三是扩大满意度测评范围。在上年度满意度测评范围的基础上,新增了市领导评价和相关部门评价,由市委编办统一征求意见,市领导、相关部门结合被考核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赋分,力求更加全面系统地反映被考核单位运行情况。

改进定性指标评价方式。将党的建设指标考核由以往的“先定性、后赋分”调整为定性考核,考核要点仍按“好”“中”“差”三个等次确定结果。其中,考核要点有1个及以上“差”的,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有2个及以上“差”的,不得确定为“良好”以上等次;有3个及以上“差”的,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同时,明确了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和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的情形。

调整专业考核委员会。市委编办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后整合重组、新设立单位较多的实际,按行业(领域)调整了专业考核委员会,由原来19个压缩至15个。在专业考核委员会设置上,力求更加科学合理,让同行业(领域)事业单位在同一平台参加考核,统一设置标准、统一量化赋分、统一测评评价,确保考核结果公平公正。

下步,市委编办将认真履行部门职能,加强组织协调,压实工作责任,会同相关部门共同做好市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确保考核工作组织有力、客观公正,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助推剂作用,为实现“突破菏泽、后来居上”目标提供重要保障。

2021-09-03 1 1 菏泽日报 content_49970.html 1 市委编办:科学制定市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方案 /enppropert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