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 慧)10月21日,市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尹玉明主持会议,副主任杨晓玲、丁志刚、魏琳,秘书长郭景堂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李茂楠,市政府副市长聂元科,市法院院长张正智,市检察院检察长王新建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会议要求,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广大人大代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做到学懂弄通做实;要坚定不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牢牢把握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要聚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高质量做好立法、监督、决定、任免、代表等工作;要大力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效于民,让人大工作与人民心声同频共振;要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成为让党放心、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市监委、市检察院关于2020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开展脱贫攻坚监察监督、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等3项工作报告;表决了《菏泽市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审议表决了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两法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审议表决了市政府关于对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报告、2020年财政决算和2021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报告、202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生物医药产业发展视察、2021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报告、学生体质健康及学校安全教育专题调研、《菏泽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执法检查、2020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房地产业发展专题调研、外贸外资工作报告、就业促进“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等11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审议表决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关于成立菏泽市选举工作委员会的报告。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